关于印发《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西大人201118

                       

关于印发《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的

 

校内各单位:

   《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业经2011526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公布。

  

 附: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

西 北 大 学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教师  职务  评审  办法

校领导。

 校长办公室

69

校对人:张现                                           监印人:李志博

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充分调动教师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教师职务评审是学校对教师学术资格的综合认定,是学校实施教师岗位聘任的基本依据。

教师职务包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助教为初级职务,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教授为高级职务。

副教授、教授职务根据我校教师的实际情况分三种类型:“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和“科研为主型”。其中“教学为主型”是指长期从事全校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教学科研并重型”指非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科研为主型”主要指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

教师职务评审分为正常晋升、破格晋升和特别评审。

申报教师职务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忠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教书育人,遵纪守法。珍惜学校学术声誉,积极参与学校学术事务,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做贡献。

.具有相当业务水平,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申报高级职务者,任现职期间,考核结果至少一次为优秀。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免试要求,按照国家和省上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申报高级职务者,代表作由学校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应符合资格审定的规定。

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具有硕士学位,经半年见习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认定助教职务(任职时间从到校之日算起)。

教学要求

完成院系安排的助教见习任务,跟随主讲教师听取一门课程,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参与指导实验、实习等工作。

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经半年见习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具备讲师的科研成果条件,可认定讲师职务(任职时间从到校之日算起)。

.具有硕士学位,任助教2年以上。

教学要求

.完成院系安排的助教任务,跟随主讲教师连续完整听取一门课程,完成课程作业,参加课程考试,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等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参加教学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准备一门课程讲义、课件,经试讲和评审达到能独立讲授课程的要求。

成果要求

.参与厅局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5位);或累计到款5万元以上横向科研课题主要参与人(排名前5位)。

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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