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经学院党委2018年3月14日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西北大学党支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常规工作与特色工作相结合、建设过程与建设结果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工作实效,体现工作亮点,实行一票否决。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三个方面,参见《物理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一)组织建设。分别从支部班子、业务提升、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管理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要求党支部按时换届,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合作,确保支部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开展;支部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努力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请示汇报制度;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发展工作,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壮大支部力量;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及时规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

   (二)思想建设。分别从 “三会一课”制度、特色党建活动、宣传教育、群众工作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要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好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上好党课,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在支部内讲2次党课;创新支部宣传教育学习方式,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切实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提高思想建设工作成效;加强党建研究,积极申报党建活动项目,参加相关征文或竞赛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为师生释疑解困、帮扶引导,将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三)作风建设。分别从好人好事、处规违纪、岗位实绩三方面进行考核。党支部要善于发现党员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提炼总结、宣传报道,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尚;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群众的警示教育,及时防范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开展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把不良影响降至最低,做出必要的组织调查和处理;党支部要鼓励支持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岗位实绩体现党支部在实现学院年度工作任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考核程序

    每年十二月底,学院召开党委会,对党支部进行考核。考核程序是:

   (一)审查材料。对照考核内容,党委秘书整理提供各支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两部分考核内容核实后的基础信息,各党支部提供支部工作记录、党员学习笔记以及能反映支部成绩的相关材料,党委委员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查看。

   (二)听取汇报。党支部书记对照考核内容以PPT形式进行支部年度工作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党委委员听取汇报,做好记录。

   (三)综合打分。党委委员在以上两个环节基础上,依据考核指标权重,进行综合打分,工作人员取平均值即为各支部实际考核得分。

    四、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按照考核指标体系,8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60分至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为不合格:

    1.有不遵守法律法规,违反党纪党规,违反校纪校规情况者;

    2.有散布反党反社会、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不利于学院师生团结的言论且造成恶劣影响情况者;

    3.党支部工作不当不力,影响学院有关工作按时完成且产生严重后果者。

    五、考核运用

    学院党委对于考核优秀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优先推荐党支部参评学校优秀党支部,优先推荐党支部书记参评学校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对考核不合格支部,由学院党委书记对支部书记进行问责谈话,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如果整改后仍没有达到效果,由学院党委决定进行党支部班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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