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关于合账和垫付测试费的说明

各位老师、同学:

存在测试费长期共同使用(合帐),或者垫付实际需求的老师,请填写相关申明(见附件)后,交予中心。其中,申明签字区域必须手写,未签字申明无效。

由于涉及金额计算,中心将只根据提交的《合账申明》或《垫付申明》统计测试费。

合账与垫付只为更改、统计各老师测试费及余额所用,不涉及与校财务处实际费用往来。


相关链接:[置顶]关于本校师生缴纳测试费的说明-物理学院 (nwu.edu.cn)[置顶]关于外校师生缴纳测试费的说明-物理学院 (nwu.edu.cn)


分析测试共享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 附件【合账申明.docx】已下载
  • 附件【垫付申明.docx】已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仪器平台 > 近期通知 > 正文

怀念旧版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