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存在测试费长期共同使用(合帐),或者垫付实际需求的老师,请填写相关申明(见附件)后,交予中心。其中,申明签字区域必须手写,未签字申明无效。
由于涉及金额计算,中心将只根据提交的《合账申明》或《垫付申明》统计测试费。
合账与垫付只为更改、统计各老师测试费及余额所用,不涉及与校财务处实际费用往来。
相关链接:[置顶]关于本校师生缴纳测试费的说明-物理学院 (nwu.edu.cn);[置顶]关于外校师生缴纳测试费的说明-物理学院 (nwu.edu.cn)。
分析测试共享中心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