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表
姓名 | | 学号 | | 培养层次(博士/硕士) | |
培养单位 | | 专业 | | 导师/导师组 | |
教学与社会实践时间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教学与社会实践内容、方式和工作量: |
评语: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培养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确定,并认真考核,考核合格取得1个学分。教学实践活动可以采取讲课、辅导、批改作业、指导本科生的实验和毕业论文等形式。社会实践活动可以采取深入社会基层从事与所学专业相近的知识培训、技术指导、科技咨询、社会服务、行政管理和调查研究等形式。